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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如何维权?

2008年11月22日 | 查看: 1076次 | 字号: [] [] []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招聘进了中国移动一个县公司做营业员。2007年10月份进入的,到现在有5个多月了,但是移动公司还没有给我们签合同。工资也没给,只发了500多点的钱(11月,12月的工资)最低生活保障都不够。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专家  答: 08/11/19 18:20
       
 
 同学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我们给出如下维权意见,分为两条途径。第一,如果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对之前不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部分进行补足;第二,如果决定离开该单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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